在所有高密度、高擁塞、高空污、高噪音和高消費(城市之惡,我遺漏了什麼嗎?)的大都會裏,我還是最愛巴黎。不只因為在那兒渡過5個年頭,不只是因為職業而能享受其美食和藝文生活,最主要的,巴黎這個大都會之所以永遠迷人(我)的地方,其實還是那個其他(歐美)大城市所少有的”鄉村生活”。
巴黎的”鄉村”不難找,第4區(Marais)的中世紀街巷和建築只是最容易看得到鄉村色彩的一區,可是我指的”巴黎鄉村”,是在每一條可以漫步的街巷,特別是每一區的露天市集,手工麵包店,舊書店、鮮花店和到了獵季還可以看到掛著雉雞、野兔甚至野豬頭的肉鋪。在”巴黎鄉村”裏,光是大家張羅一天的菜、麪、酒、酪、花的那種慢,店家、買方扯淡個沒完那種閒,就帶著人遠離了巴黎。
夜晚的”巴黎鄉村”也迷人,聖心堂後山坡,2區環La Bourse一帶的小巷,5區美術學院和聖米雪池之間等等,街燈下的石頭牆、半原木屋和榆樹之間,總可以找到可以把酒言笑的角落。觀光客不知道怎麼找那些鄉村,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沿著5區的塞納河畔走,差不多從藝術學院前面的 Pont des Arts到聖母院後面的聖路易島,想要體驗那種百年(空間)古早味,沒那麼觀光客,沒那麼” 高密度、高擁塞、高空污、高噪音和高消費”的巴黎……真的都走得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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